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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提问:这转眼又到年底,茅台价格也是持续走低。想法比较多的战友最近问我:领导逢年过节收点茅台,是属于违纪还是受贿呢?
红色壹号小编:要看收没收、真不真、够不够、用意几何。
让我们从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——无罪推定的角度来分析。无罪推定,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,应视其无罪。无罪推定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,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。
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如果没有充分、确凿、有效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,就应推定其无罪。

具体到领导过年收茅台这个事,我们该怎么去分析?
第一,到底收没收?有人会说:烟酒我都送出去了,这还有假?其实,领导是不是收到了实物?还是吃饭喝酒时候消耗掉了?这是完全不同的。饭局上消耗掉,属于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一般还没到犯罪层面。
第二,就算领导真的收了,东西是不是假的?收了烟酒,而且是价值比较高的烟酒,才可能涉及法律问题。市场上假酒泛滥,你怎么就能证明领导拿的那两瓶是真的?查验烟酒真伪,这是调查的一部分。但是,如果刚好这位领导不喜欢收藏,把收来的烟抽了、酒喝了,没有证据,该如何认定这些收来的烟酒价值?还有价格浮动,部分地区类似茅台、五粮液这种硬通货的价格波动比较大,纪检部门办案时认定金额通常按收受礼品时的市场价计算,时间点也要明确,这很考办案人员的调查细致度。

第三,收的金额够不够?这是定性的关键。东西是真的,是不是构成受贿罪,关键要看累计金额够不够。毕竟,拿几瓶茅台和直接收几万元、几十万元现金相比还差得比较远。金额低,属于轻微违纪,按照党纪处理;金额达到受贿门槛标准(价值3万元以上),才会上升为犯罪。这里还要看整体收受次数,是零星人情往来,还是套路化多次收受,都会影响认定结果。
第四,送礼的目的是不是属于“请托谋利事项”?你给领导拿烟拿酒的目的是什么?领导有没有“利用职务便利为你谋利”的前提?有的人逢年过节送礼,却没向领导提任何要求,那有可能属于正常礼尚往来。当然,这里的“正常礼尚往来”,一般是指发生在亲属、没有经济利益纠葛的朋友之间,在双方交往过程中,所送礼品价值、礼金数额均较小,且价值数额基本相当,双方之间互有回赠,没有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经济水平、风俗习惯、个人经济能力等,符合社会公众一般认知。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标准,或者明确说是“给你拿东西,你帮我办事”,那属于真正认定为违纪或者受贿的核心。
第五,证据和口供的真实性核查。就算双方的口供都说是行受贿,也要审查其真实性。办案讲究证据,不能光凭口述,调查要综合证据链,防止误判和诬陷。没有证据材料支撑,那只能算作说法,并不能代表客观事实。总结起来就是,领导拿茅子这个行为是正常礼尚往来、还是违纪或者受贿,要看收没收、真不真、够不够、用意几何。

好了,今天的红色壹号“纪法问答”到这里就结束了 ,讲的不对的地方,还请多多批评指正。也欢迎朋友们关注提问,你来问,我来答。

站得高、看得远,
心胸才会愈加开阔。
不畏惧,不委屈,不抱怨,
这样的日子,才会一直充满阳光。
这一路上,
风雨不会少,委屈不会少,
心上的阳光更是不能缺。
内心有光亮,又何惧风雨悲伤!
愿我们都能心里有光亮,人生有光芒!

红色壹号,不只是酒,
它是英雄的见证,
是时代的印记,
是每一个梦想家心中不灭的火焰。
END
